少林寺“被上市”?方丈释永信称不知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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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林寺“被上市”?方丈释永信称不知情
2009年12月17日 08:0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少林寺要上市,释永信不是主角!

  传了两年时间的少林寺上市,让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不得不在多个场合澄清:少林寺是寺院,有很多文物,不好评估它的价值。一旦上市后经济上出了问题,没办法破产,且上市有违于佛教精神。因此,少林寺不可能上市。

  日前传出消息,称登封市政府正在秘密运作,准备将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包装上市。而作为少林方丈的释永信此前对此一无所知。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承认了该市与港中旅的这一合作计划的存在。至于为什么没有让少林寺方面参与这一商业计划,崔世英认为,“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正式对外宣布合作”。

  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嵩山少林景区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因此,登封市政府准备将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包装上市的做法,引来了舆论的一致质疑:登封有没有权力处置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入股

  2009年12月9日上午,登封市长郑福林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多名登封市市政府领导人员出席(注:没有一位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员与会)。这次常务会议主要对登封市与香港中旅集团合作及成立合资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双方成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名字正式确认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少林景区游客中心。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合资公司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而一份曝光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更是对合作细节做了规定:登封市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双方合作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登封市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

  值;而香港中旅集团则从2010年开始,在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

  根据双方约定,包括少林寺在内的嵩山景区诸多门票收入今后全部收归港方控股的新公司,少林寺的门票收入也归合资公司所有,不再是之前少林寺方面和相关部门分成。而根据资料显示,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

  记者致电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该管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刚刚听说了这件事,具体细节尚不清楚。“现在少林寺的门票是100元/张,其中30元归少林寺所有。即使上市了,少林寺仍然会得到门票30%的分成。”

  专家称登封市无权处理少林寺资产

  登封市与香港中旅集团的协议被曝光,引发了国人高度关注。少林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表示,政府的这一决策事关少林寺文化遗产,它应该由公众、专家一起参与到决策当中,而不是领导说了算。

  深圳大学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郁龙余教授告诉记者,河南少林寺是世界知名的文化遗产,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理当属于全民所有。它不属于某个小单位,也不是某个县市政府的地方资产,它是民族的。因此,登封市政府无权将少林景区资产打包上市。

  此外,登封市的这种做法,也涉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券商分析师指出,从协议内容看,登封市有贱卖少林景区资源的嫌疑:“丽江旅游当年在内地上市,就成功融资近2亿元。少林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比丽江差,却只作价4900万,并被港资控股。这样的资产评估是怎么做出来的?”

  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因此,有评论指出,以政企合作的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无异于对公共文化财产和公共景区资源的变相瓜分。倘若“少林寺上市”顺利成为一个恶劣的先例,可以预见的是,几乎所有的风景名胜区,都将以同样的方式被迅速瓜分从而彻底丧失其公共性和公益性。(田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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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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