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发布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称我市拟从明年起对涉及工业企业、学校、非营利医院、企业办公等用水价格实施连续三年分步调整,每吨每年上涨0.5—0.6元,到2012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至每吨4.30元。调价听证会将于本月22日举行。
大涨小降 水价分类别调整
市物价局称,此次水价调整听证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中心城区现行水价分类和供、排水价格的实际情况,拟定中心城区理顺水价结构和简化水价分类的调整方案,拟于近期对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作适当调整。
根据听证方案,我市拟将现行的五大分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现用水类别中的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调整至每吨4.30元,即:现行商业、服务业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下同)每吨由4.60元降为4.30元,每吨小降0.30元;现行工业和机关团体用水价格每吨由2.70元调至4.30元,每吨上涨1.60元;部队、公办学校办公用水价格每吨由2.15元调整为4.30元,价格翻一倍。
工业水价 3年内每年涨五六角
据了解,对于新简化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中除经营服务性的商业用水外,其余的用水价格则分步实施调整,三年调整到位,其中工业水价在未来三年内,前两年每吨上涨0.5元,后一年每吨上涨0.6元。
具体调整情况分别为:2010年,工业、机关团体,每吨由现行2.70元调为3.20元;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每吨由现行2.15元调为3.20元。2011年,工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每吨由3.20元调为3.70元。2012年,工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每吨由3.70元调为4.30元。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称,由于此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水,所以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此次听证会共有18名听证代表参加。(记者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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