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作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 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供暖费补贴等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 交通、住房、通信补贴,已经货币化改革的,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没有货币化的,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 节日补助、午餐补助,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房补、通信补、车补应一并纳入工资总额,财政部日前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所明确的这一规定,引起了诸多百姓的不解与不满。面对有人提出“难道连吃饭都要交税?”的质问,财政部于12月3日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源起高福利
对于上述补贴计入工资总额是否会给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带来税务增加,财政部解释称,《通知》对企业发放或支付的交通、住房、通信补贴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纳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纳入职工福利,这纯属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也不能对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如何缴税进行规定。
有分析指出,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通知,将改革方向指向部分企业高福利的状况。此举能有效规范限制企业的巨额住房补贴,并遏制由于福利费发放不合理造成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
平抑收入差
当前一些企业的福利费存在两方面问题,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还有部分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因此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
据介绍,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将主要集中在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同时,此次福利费的改革,还回应了社会上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的关注,《通知》明确将企业高管的补贴作为职工福利,并指出补贴收入是高管年薪的组成部分,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黄晶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