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复检报告出炉 农夫山泉有点冤?
“口水仗”打了一个多星期,农夫山泉、海口工商终于在“砒霜门”检测结果上“统一口径”。
12月1日当晚,当事双方几乎均在第一时间通知各家媒体: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相关批次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整个过程似乎像一场闹剧。
此前10月中旬,海口市工商局曾对市内流通领域的饮料进行专项抽查,并委托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对抽检产品进行检测。11月23日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6月27日批次)和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8月16日批次)均为总砷超标,随后海口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并通知经销商对涉嫌超标产品下架、召回并退货。资料显示,“总砷”是指无机和有机化合物中砷的总量,通常说砒霜中毒就是急性砷中毒。
由此,农夫山泉身陷“砒霜门”的报道迅速见诸报端充斥网络。虽然统一企业生产的蜜桃多(8月22日批次)也同期被警示总砷超标,但媒体关注度却相应低调很多。
农夫山泉在第一时间出来“喊冤”,随后又在杭州市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指有关农夫山泉相关饮料不能食用的消费警示“是一个极端错误”,这一事件有人“幕后操纵”。据其宣称,“整个事件中,海南相关工商部门在抽检、信息发布上等均不符合法定的程序规定”,“农夫山泉未收到正式的抽检结果通知,连续两次复检申请也未得到回复”,“该市工商局越权违规的做法,使企业损失达10亿人民币”。
海口市工商局副王建禄则堂皇应对,“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不会也不敢对抽检样品做任何手脚。”初检方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任吴淑良也底气十足,称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个批次抽检产品总砷含量超标的检测“符合正规检测程序,技术中心完全可以对样品检测结果负责。”
在此期间,农夫山泉曾拿出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对同款、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但公众对于由企业出具的合格报告仍持怀疑态度。面对压力,海口工商部门日前终于向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递送抽样产品申请复检。
而正是这次复检结果让海口工商陷入尴尬境地。
“砒霜门”了犹未了 责任追究制确保检测权威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敬请广大消费者放心使用。”海口市工商局终于改了口。
事件并未因此了结。
在“砒霜门”事件中,农夫山泉曾质疑海口工商不具备抽检和发布警示信息的资格。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查看今年6月以来先后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海口市作为“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全有资格组织实施抽样检验、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监督下架退市,并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抽样检验信息,但也有责任“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
法规显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在整个事件中,复检单位一共出现了广东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4家机构,前3家为农夫山泉委托,后者为海口工商委托。虽然检验结果都是合格,但惟有后者被海口工商认可为“权威”。
“最终复检结果已经与我们无关,我们要继续走完整个法律程序。”农夫山泉董事长钟 表示并不罢休,将继续追究相关行政部门的责任。
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不同的检验机构对同一产品出具截然相反的检测报告已并非新鲜事。当某一产品被质量曝光之后,紧接着往往就有当事企业很快手拿“权威检验报告”以示清白,而消费者通常选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此背景下,人们猜测农夫山泉先行出具的三家检验机构的“合格”报告“被公关”,似乎也可以理解了。
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消费者究竟应该相信哪一个机构的检验报告?这似乎是个难题,但也不难解决。
全程信息透明披露即是其中一个办法。为何农夫山泉“砒霜门”同一批次抽检产品先后的检测报告截然相反?如果相关部门愿意各自把检测全程信息公之于众,相信消费者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相应之下,责任追究制似乎更可以治本。
相关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如果这一规定被真正落实,也许“砒霜门”闹剧的发生概率应该会降低很多。(刘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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