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打车超过3公里要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有部分乘客反映,打车后没有收到面值1元的燃油附加费发票。
昨天,张女士打车从石佛营赶到左家庄。的哥称,自己没时间去公司领取燃油附加费发票,所以暂时不能提供。记者拨打出租车发票上的电话,对方称是北京轻普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如果司机没给发票又收了钱,只要乘客要求,公司将立即派人将发票送过来。记者随机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的哥按照要求为乘客出具了燃油附加费发票,个别的哥表示,尚未拿到这种发票。
记者从多家出租汽车公司获悉,各公司都已领到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并于24日在各区设点让驾驶员自行前往领取。部分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乘客没能得到燃油附加费的发票,可能是司机未能及时领取或是忘记携带。如存在收了附加费又不给发票的情况,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张然 实习记者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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