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8分钱。据发改委官方资料显示,我国销售电价整体水平较低。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而要大幅度提高居民电价又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
据资料显示,自2003年以来,我国销售电价共调整5次,累计每千万时上调9.4分钱,年均上涨约3.6%。相比之下,欧洲各国2003-2007年间,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5.12%,其中2007年上涨6.85%;居民电价年均约4.49%,其中2007年上涨6.32%。我国销售电价整体水平仍然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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