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回应“手帕条款”:未强制员工带手帕上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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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回应“手帕条款”:未强制员工带手帕上班
2009年11月09日 04:4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月3日,题为《一条手帕引发的霸王条款———富士康员工不带手帕不准进园区》的帖子出现在网易论坛中,发帖人称,富士康科技集团侵犯员工人权。网友跟帖对此态度不一。昨日,富士康科技集团书面回应,发放手帕是倡导环保及防范流感,并未强制要求员工携带手帕上班。

  网上帖子称,10月下旬以来,富士康有关部门出台“创意”条款,要求员工随身携带手帕进入园区,否则将被警卫以旷工为名扣除当日薪水。帖子中还称,该做法源于公司负责人曾表示“手帕比纸巾环保”,故而有关部门才发布要求员工随身携带手帕的公告。

  发帖人称公告中要求员工领到手帕之日起,必须随身携带且每天清洗,有关部门还联合公司内多部门对员工进行抽查稽核,违规者将被扣除绩效和年终奖金以及记大过等。

  在该帖的跟帖中,网友态度不一。有网友表示“手帕条款”确为霸王条款,属侵权,另有网友认为,带手帕上班属环保行为,应被支持,有自称是富士康员工的网友表示,发帖人对公告理解有误。

  就网帖内容,昨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发表书面声明称富士康集团工会前段时间免费为每位员工发放3条手帕,并发布公告,提醒员工注意手帖清洁,其初衷是预防流感、提倡环保,并未强制要求携带手帕。“员工携带手帕情况的稽核是督促员工保护好自身健康,与绩效和年终奖金评定无关,且无记大过一说。” (记者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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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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