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均衡发展战略更多地依据人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和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其自身的优点是,强调平等的重要性,认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区际收入的差距日趋扩大,会引起社会的振荡、恶化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危害经济发展。而这正是非均衡发展战略所容易产生的消极后果。
陈栋生认为这需要辩证地处理对待,“合理布局并不等于均衡布局,在我国的区域发展中,应该保持适度的竞争和合理的差异。有竞争和差异,才能有发展的动力。既不能搞‘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也不能让区域间的差距过大。”
基于此,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国家在制定地区区域规划的过程中也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为依据地方实际,实事求是地给予合理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地区的特色和优势,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减少区域间的协作成本,进一步提高发展效益。
不过,从当前的一些规划来看,作出规划后的新区域间的合作考虑得并不十分充分。
以东北地区为例,三个战略规划分属三个省,剑指东北亚经济圈的规划目标又颇为相似。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目标定位是,“将进一步扩大绥芬河口岸在东北亚经济圈中的区位优势,从而实现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对活跃东北亚各地区的经贸往来意义重大。”按照吉林省的思路,将争取使“长吉图开放合作区”成为带动和辐射大图们经济圈及东北亚区域的引擎。
辽宁沿海经济带定位为:立足辽宁,依托环渤海,服务东北,面向东北亚,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生态环境优美和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形成我国沿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有专家表示,“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三大战略间如何在竞争的同时又协调配合,这是有待深入实践和探索的问题。”而且,如果新规划的区域间的竞争与合作考虑不充分,有可能导致更大经济板块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行政壁垒的破除。地方保护和人为的经济分割,将会大大增加经济发展的成本。
陈耀也认为,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区域发展的核心和重点并不明确,支持的举措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应该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协调区域发展,统筹考虑对各地区的支持力度和方向。”
期待区域良性互动格局形成
“在存在相对独立的利益的情况下,地区之间进行竞争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军扩说,“遗憾的是,目前,中国地区之间的竞争突破了应有的“底线”。
他举例说,为吸引外资,各地竞相为外资提供超乎国民待遇的条件,包括向外资提供价格低廉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降低环境保护标准和在劳资关系的处理中偏袒资本一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邻为壑,一些地方无视当地经济发展对毗邻地区的影响,以牺牲毗邻地区的环境质量换得本地区的经济增长;为保护本地劳动力市场,对外地劳工采取歧视性的就业政策,“这不仅造成了国家整体利益的损失,也动摇了各地持续发展的基础。”
不过,张军扩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状况将逐步改变,良性的区域互动格局有望形成。
在他看来,首先,随着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进行不恰当干预的动机将逐步减少;其次,随着国家资源管理体制的完善和资源税费标准的提高,地方政府以低廉的价格招商引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其三,随着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的完善,以及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地方政府以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行为将受到抑制;最后,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平等就业制度的建立,地方政府设置不合理劳动力市场进入壁垒的做法将趋于减少。(记者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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