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导游变导购,以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减少损害游客利益的情况发生,一项新的规定将在深圳试水。据记者了解,深圳市旅游局最近制订的《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导游服务费构成,服务费由旅行社按出团天数在游客团费中统一收取,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0元,由旅行社随出团补助一并支付给带团导游。
此举意味着通常意义上大家理解的导游“小费”合法化了。对此,记者在深圳街头进行了一番探访,不少当地市民表示,如果参团之前就告知,导游服务会让大家满意,支付“小费”没有问题。但是民众对小费合法化能否杜绝导游变导购,能否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普遍表示担忧。
导游——保障收入
导游乱象屡禁不止,原因是导游连基本的收入都无法保证。有导游透露,导游的生存状态很差,大多数导游是无基本工资,无福利待遇,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收入基本靠购物点、景点的“回扣”。
深圳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旅游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抢夺客人,旅行社往往以低于成本价甚至零团费吸引客人。于是,导游在接了团后便想方设法带游客去购物,结果是导游与游客之间的矛盾激化。
这名负责人认为,旅游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保证导游的正常收入,根本解决办法就是让导游真正成为旅行社的员工,但眼下还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小费合法化,可以相应提高导游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遏制导游吃回扣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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