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上周末在水电可持续发展论坛上透露“水火电同价”将有望在近期开展试点,这意味着年初还在研讨阶段的同网同价开始进入实质进展状态。
能源局提出同网同价的理由有两点:一、水电价格低于火电价格不利于清洁能源发展;二、提高水电价格可补贴在部分移民欠账上。
用价格杠杆调整市场需求,方向无可厚非;但靠提高水电价格,能起到扶持清洁能源、补偿水电建设代价的作用吗?
从水电建设特点看,初始投入较大,但投产后运行成本很低,且生产过程不产生二氧化碳。正基于此,世界各地都积极开发水电资源,也是我国极力开发三峡水电的重要原因。
我国《电力法》明确规定我国电价由成本加税金加利润构成。长期以来,国家发改委正是基于此规定,按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空间为水电核定上网电价,所以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低得多。目前,水电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0元至0.30元,火电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0元至0.50元。
而在国际上,水电价格低于其他电力价格也是常态。冰岛水电装机比重占全国比重83.3%,是电价水平最低的国家,电价每度仅为约20美分,也正是由于水电成本低所带动。
目前风能、太阳能之所以无法大面积推广,其成本高企是根本原因。发展新能源的目标,显然也不是增加老百姓负担;以行政提价的方式强行向清洁能源靠拢,究竟能让哪方获利?
其次,提高水电价格用于移民补偿是否合理必要?水电的移民补偿,在水电项目建设中都已计入到了投资中,此外在全国电价中也已有几厘钱专门补贴移民费用。例如三峡的移民补偿即是动用三峡基金中从全国上网电价中抽取的部分。这一部分资金渠道比较畅通,提价之后的收入是新增收入,能否真正到达移民手中?
目前我国水电企业客观上是盈利的,仅今年前5月水电行业利润就达79亿,同比增长80%。目前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大约低0.1元/千瓦时,按2008年数据测算,水电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16.41%,如果将水电价格提高与火电价格等同,老百姓必须多交563亿。就算水电真的要对建设过程付出的代价进行补偿,其企业本身的利润已经足够,实在没必要让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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