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次级债可分年扣减 个别商业银行限制准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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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次级债可分年扣减 个别商业银行限制准入
2009年09月04日 14:0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3日晚间表示,为了提高银行业的资本质量,银监会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的次级债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这一政策将有助于优化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投资者结构,不会减少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量。

  此前,银监会于今年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额度,但文件并未明确扣减的方式和方法。受此影响,银行股上一段时间普遍受压,连续下跌。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将有助于优化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投资者结构,同时不会减少商业银行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发行量。业内人士认为,分年扣除的办法其实是设置一个缓冲期,使银行逐渐退出次级债发行市场,同时为保险等其他投资者的壮大赢得时间。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分年扣减”或许意味着银监会将不会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商业银行扣减相互持有的次级债,这将大大缓解赎回的压力。此前,中金公司统计,上市银行2009年底次级债余额约为3766亿元。其中,交叉持有的数额或高于1900亿元。如果一次性扣减,将带来较大的赎回压力。

  不过,交银国际研究部的董事总经理杨青丽分析认为,办法本身不是一个负面事件。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也指出,这种对附属资本的扣减,其实对银行实际盈利本身并没有实质性影响,但会影响其报表利润和分红。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近期,银监会在监管工作中注意到,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业务隐藏潜在风险,增长速度较快,导致资本充足率接近8%的最低监管标准。为此,银监会对这些银行进行了风险提示,采取了包括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该人士称,对银行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是银监会日常监管工作中一贯坚持的、行之有效的审慎做法。

  从半年报数据来看,对14家上市银行而言,如果按照早前的办法要求对存量次级债进行扣除,对工、中、建、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三家城商行的不利影响较小,而对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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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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