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核实12家企业税务问题 华电集团回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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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总局核实12家企业税务问题 华电集团回应
2009年08月27日 08:14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26日,有关媒体报道称,“首批24家进行自查的大型企业集团中有12家被国税总局抽查出问题,其中10家为金融类企业,2家为发电企业”。

  据上述报道称,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深发展、光大银行、华电集团、中华联合保险、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等皆涉入其中。

  8月26日下午,《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国税总局新闻宣传办公室求证上述报道的真实性,该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我们跟稽查局联系过了,稽查局现在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都在出差。至于上述消息是否属实,他表示,因为相关领导在出差,也没有联系电话,现在我们还没有核实。

  国税总局正在核实

  据上述国税总局工作人员称,待上述事项核实过后,国税总局有可能出一个确认的或正式的名单。

  据上述报道称,“中信银行华北、华中和华南各有一个分行被查出企业所得税问题,包括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未扣缴预提所得税,提前兑现国债差价收入,作为国债投资收益进行免税申报。”

  “交通银行两个西部省份分行在营业费用中列支接待性质的费用未作纳税调整;2005年度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安徽、浙江和重庆公司,存在超标准列支职工交通费和通讯费等问题。”

  “光大银行下属分行在营业费用中报销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保险费。”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下属公司超标列支各项费用,包括电话费、佣金工资及福利费。”

  华电集团称没看到正式通知

  8月26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华电集团新闻处。华电集团新闻处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华电还没有看到税务总局正式下发的通知,对于其下属公司涉及的问题暂时不清楚。

  上述报道曾称,华电集团下属公司超标准计提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华电集团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时组建的五家全国性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但华电集团上述新闻处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如果国税总局今后下发的文件中含有此事,集团肯定会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证券日报》记者同时也致电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但并未得到他们的回应。

  据报道,国税总局稽查处官员曾表示,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故意偷逃税款的很少,但是存在的税收问题却很大。“我们总结分析了一下,主要是由于政策执行有些理解不到位,但是也有纳税意识不强的情况,也有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监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记者 白宝玉 王 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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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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