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9日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12年,粤港澳力争形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决定》中提到,将推进与港澳服务业的紧密合作,对港澳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与内资
企业同等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扶持和税收、信贷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建设与港澳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会展中心。探索引进港澳高校在粤举办教育机构的可行办法。推进与港澳地区的人民币结算试点。
《决定》中提出,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帮助港澳资企业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推进广东与港澳的自主创新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联合创新区。重点在服装、灯饰、家具、五金、皮革等产业特别是广东的专业镇,引入港澳的设计服务。加强与港澳在影视制作、动漫、广告设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决定》提出,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港深机场铁路、深港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与香港西部通道相衔接的高速公路、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广珠段、广珠城际快速轨道及延伸至澳门段等跨界交通项目建设。
《决定》提出“建设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引进港澳资本进入广东医疗服务市场,对港澳居民在广东境内就医实行国民待遇。完善粤港澳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构建区域水污染预警系统,保障珠三角及港澳地区的供水安全。
《决定》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广东与港澳民间合作机制,建立企业、行业和商会之间的合作互动平台,拓展三地在社会民生、社区治安管理、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决定》还提出“建设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粤港澳将共同编制基础设施等区域合作专项规划,设立“大珠三角城乡发展共同研究基金”,实施环珠江口地区的“湾区”重点行动计划,建设深港、广佛、珠澳核心都市区。广东还将借助港澳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争取设立大珠三角推介会,联合港澳向海外推介大珠三角,力争成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
《决定》中提出,战略目标是,到2012年,广东省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更加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实现对接,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稳步建立,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金融、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成为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到2012年,形成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经济增长极。(记者 肖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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