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七月七日电 (记者 邓卓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七日在广东正式启动。来自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的三百家企业成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以及广东省市有关部门、相关银行和企业代表等出席启动仪式。
据了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后,广东省试点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个城市同时开展。四个试点城市三百家试点企业由广东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推荐,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这三百家试点企业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试点地区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黄华华表示,在广东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基础条件良好,市场需求巨大,具有极其深远意义。在粤港澳三地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仅有利于深化三地结算合作,进一步巩固粤港澳区域对外经济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而且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广东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为三地经济共赢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苏宁希望广东四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与港澳经贸联系紧密的优势,先行先试,为今后逐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积累宝贵经验,同时希望试点地区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充分利用人民币贸易结算的便利条件,积极拓展业务合作发展空间。
按照规定,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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