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报道:国资委主任李荣融6月29日接受新华网与国资委网站联合专访时表示,即将公布的国企高管薪酬规定将确保高管和职工收入相适应。他说:“公司法规定,高管的薪酬是由董事会来决定。”他说:“现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幅度比企业领导增长的幅度还要快一点。”他还说:国资委的职工收入也不高,自己一个月的收入大概是一万元。“如果交掉税,到手上的不超过一万,国资委的处长们每月收入三千多块钱。”
应当说,企业职工与“国资委的职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李主任所谓“国资委的职工”包括自己和处长们,但他们其实都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是不能与企业职工相提并论的,也不能与企业高管相提并论。
同是6月30日的《北京晨报》报道,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9日公布2008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抽样情况,参加价位抽样的职工平均工资为42516元。所有抽样工种中,工资水平最高的五个工种分别是设计总监(每年243239元)、董事长(每年217095元)、营运总监(每年194738元)、总经理/厂长(每年187108元)和人力资源总监(每年180345元)。
新华社记者了解到,这个抽样调查是在广州市区范围内抽取1000户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进行的,其中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抽样调查涉及20多万在岗职工,直接调查劳动力样本55000多人。
这份劳动力市场工资调查里没有“国资委的职工”。原因不是“国资委的处长们每月收入约三千多元”,一年约四万元,可能比广州市参加价位抽样的职工平均工资42516元还低一些,而是根本就没有把“国资委的职工”当做劳动力市场上的职工。要知道,劳动力市场的职工工资是市场决定的,是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国资委处长们的收入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他们的职务大多是任命的结果。不管收入高低,他们都乐于接受这个现实,极少有人愿意“跳槽”到劳动力市场去竞价,参与市场竞争。
国企高管的薪酬,一直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并非是广大人民不知道有公司法的规定,要由董事会来决定。而是有几个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明示:1、你是垄断性的公司还是竞争性的公司?2、你的高管职务是市场决定的还是上级任命的?3、你的出资人或大股东是全体人民还是少数资本家?4、人民有没有为自己挑选“物美价廉”的管理者的权利?5、应当不应当给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薪酬“上面封顶,下面保底”?6、垄断市场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应当完全由董事会来决定吗?7、国企董事会是怎么组成的,他们的薪酬又由谁来决定?8、国企董事会能够合理掌控国企高管薪酬吗?这些问题我一个脑袋想不清楚,只有长九个脑袋时才能想明白。时不我待,据说有关规定将要公布了。“游戏”终于有了规则,总比什么都是先玩着再想规则要好一些。(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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