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业商业用电同价实施在即 商用电降0.2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四川工业商业用电同价实施在即 商用电降0.2元
2009年07月02日 08:31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业用电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很快就会公布执行。

  省物价局称,我省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后,四川电网供区仍按现行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地方电网供区同价后,商业用电是否执行丰枯、峰谷电价,由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根据现行规定,结合国家发改委要求研究确定。鉴于当前商业企业经营困难较大,尚未对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地区,可暂缓执行。

  目前,用电分类主要划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商业、大工业、非工业与普通工业、农业生产等几大类,其中商业用电价格标准在所有类别中最高。

  成都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商业用电价格较普通工业用电价格高20%,两者实施同价后,商业用电每度将下降0.2元。(记者 杨富)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