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刘育英)为做好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业务的准备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二十九日签署了补充合作备忘录。
央行表示,双方同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双方同意继续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发展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巩固并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二00九年四月八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发布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活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央行上周表示,相关管理办法有望于近期出台。
截至二00九年五月,香港共有四十一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业务,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为五百三十四点五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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