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持10%充实社保基金 涉及131只个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国有股转持10%充实社保基金 涉及131只个股
2009年06月19日 2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全国社保理事会今日就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依法实施转持发出公告。全文如下:

  境内证券市场国有股转持10%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的有关政策,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依法实施转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现有资料,经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各公司履行转持义务的国有股东名称、应转持股数附后。此后,如上市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净资产不变、股份数量增加,国有股东应转持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如有疑义,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并提交国有股权管理批复等文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核定。

  三、应转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冻结。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国资委产权局010-63193921、63193513

【编辑:谢宏钰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