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官网消息,2009年4月,欧盟共宣布召回纺织服装产品19项,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幅达375%。其中13项产地为中国,占全部召回纺织服装产品的68.4%。
欧盟召回的产品中,17项为婴幼儿服装及制成品,其中12项产地为中国,占全部的70.6%。召回原因以勒颈窒息危险为主的共14项,其中产地为中国的共12项,占中国全部被通报产品的92.3%。此外,经统计,2009年1-4月,欧盟累计召回74项纺织服装产品,同比增幅为270%。其中中国产纺织服装产品为52项,同比增幅高达643%。
近年来,绳带安全已成为我国婴幼儿服装被通报召回的最主要原因,欧美等国分别制定了各类严格的法规对此进行监管。如欧盟的EN14682,就要求固定在服装上的环绳/线圈收紧后,在服装上突出的周长不能超过7.5cm;环绳/线圈平放时,在服装上固定的两点间的突出长度不能超过7.5cm;0-7岁(身高134cm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束带或绳索;可调节搭襻的长度不超过7.5cm等。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详细了解欧盟关于儿童服装上绳带、小部件的安全项目的要求,组织各个岗位的人员学习相关法规知识,严格按照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二是在与客户签订外贸合同时注意规避风险,不接受有缺陷设计;三是企业应强化产品设计开发的安全项目审查,把好首件产品的安全项目检验关。(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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