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申办工作已经启动。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广州市已经下达了2009年第一批汽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220万元,白云、番禺、花都、萝岗、南沙区和从化、增城市已经陆续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市财政指出,换购轻型载货车或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可以在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财政部门审核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直接划入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不过,具体申报时间、地点、要求和兑付时间等规定以当地相关部门公告为准。(记者 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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