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43.2亿元,同比增长14.8%。(资料图)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中新网5月13日电 国家统计局13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43.2亿元,同比增长14.8%。
分地域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6329.6亿元,同比增长13.9%;县及县以下零售额3013.6亿元,增长16.7%。
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7895.0亿元,同比增长14.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323.2亿元,增长17.9%;其他行业零售额125.0亿元,增长3.1%。
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吃、穿、用商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2%、13.9%和9.7%。其中,粮油类增长4.8%,肉禽蛋类增长6.5%,服装类增长14.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9%,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5.0%,日用品类增长13.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0.6%,家具类增长22.8%,化妆品类增长18.2%,金银珠宝类增长10.4%,汽车类增长18.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0.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0.8%,通讯器材类下降8.4%。
1-4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41.2亿元,同比增长15.0%。
数据回顾:
统计局4月16日公布一季度国民经济情况显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98亿元,同比增长15.0%(3月份增长14.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9%,同比加快3.6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加快1.1个百分点。
统计局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努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民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整体表现好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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