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股发行一样,根源还在于愿不愿意放手。放权,则市场监管压力由监管机构的那几百人变成了成千上万的市场参与者;不放权,那么按下葫芦又起瓢的情况还得继续。
在中国的市场上,就有那么一些人“不信邪”,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不许干什么,他们还就非要干什么,这就是所谓的“顶风作案”。这种事,房地产市场有之,比如“国十条”之后的地王现象,而在证券市场上更比比皆是。
最新的例子是,本月18日,监管当局发布了新的“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就在第二天,大盘还在痛苦盘桓于2550点的时候,宏达股份(600331,SH)突然放量逆市涨停。有数据显示,几个机构在公司停牌前实现了精准买入。
当各媒体为此事纠结不已的时候,顶风者又接踵而来:通化金马(000766SZ),25日在重大事项停牌前也逆市巨量涨停,而当日买入前5个席位中,有3家来自公司所在地,精准的买入、逆市的暴涨,在低迷的市场中显得格外突兀。
类似这两只股票的异常表现,在A股市场上可以说并不足奇。不过,人们愤怒的是,这些机构或者个人,凭什么如此有恃无恐,敢于在一项改革新政出台的当口和监管层叫板?
我想,最简单的逻辑,叫板者底气无非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惩罚不足惧,二是自信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化解这些惩罚。
所谓内幕交易,简单说就是通晓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这是对市场精神的最大亵渎,也是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极大不公平。但是,伴随中国证券市场成长的20年,内幕交易就像一颗毒瘤,总是去之而不尽,让我们对这个市场既爱又恨。
市场上最近的一个内幕交易罪判给了黄光裕,数罪并罚后的14年牢狱之灾,或许会让一些善良的人们以为这足够让已经或正在涉嫌内幕交易的人感到压力。但是,“丰满”的理想总是碰不起“骨干”的现实:事实是,这样的惩戒案例对后来者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内幕交易者照样我行我素,大赚其钱。
这也难怪,内幕交易疑似案例实在是太多了,例子随手就来:上海梅林、天茂集团、迪马股份和武汉塑料……他们统统都是一个模式:利好未出,价格却暴涨。
所谓的“内幕”,无非是一个信息链条的问题。那么,是谁在掌握这些内幕呢?我们看到,这个信息链条一头是牵着上市公司,另一头则牵着是监管层。在当下的股票市场,靓丽的财报并不是最大的利好,而只有并购重组这样的重大资产转移,甚至是“起死回生”的资产转移才是真正的利好。而这些事情,从启动到完成,链条可是不短。
除了刚才说的两头之外,还有标的公司的高管、中介结构如律师、会计师、审计、券商、政府相关部门如地方的商务厅、发改委、甚至国资委,如果牵涉国有控股公司的话。如此复杂的信息链条,再加上并不短暂的往返审批周期,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整个市场构成重大威胁。
我们看到,许多并购重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都有类似的表现,那就是前期低迷,其后开始慢慢复苏,股价底部不断抬升,也正是一些重组信息少量外溢的结果,而当信息外泄问题严重时,就会出现暴涨。管理层见此情况紧急停牌为时已晚。
应该说,监管层在规范市场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从交易所限制一些特殊账户交易,到证监会严打“老鼠仓”,再到异动账户遭锁定,都显示出整顿市场的决心。
但是,笔者以为,这些努力都是充满了“一事一议”的个案特征,并没有从监管思路的转型角度进行更大力度的转变。
许多人说,内幕交易非常难以认定和取证。其实,“有难度”的取证问题在成熟市场上也同样存在,只不过,他们把监管的责任下放到了所有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他们的“辩方举证”规则从根源上给内幕交易者压力。也就是说,在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且缺乏确实证据的条件下,监管部门要求被怀疑者证明自己的清白,如若辩方无法证明清白,就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样的方法,其效果要远远好于监管部门“民举官究,自上而下”的监管方式。
其实,这就是所谓的思路问题,和新股发行一样,根源还在于愿不愿意放手。放权,则市场监管压力由监管机构的那几百人变成了成千上万的市场参与者;不放权,那么按下葫芦又起瓢的情况还得继续。 (张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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