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六大认识误区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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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的六大认识误区
2010年04月08日 06:5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误区1:满仓操作能赚大钱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具有放大效应,有些投资者认为满仓操作可以赚大钱,却忽略了当行情反向变动,导致资金出现负数的可能性,保证金的杠杆效应也放大了亏损。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交易必须坚持风险控制为先,切忌满仓操作。

  误区2:盈亏计算与股票类同

  许多投资者普遍认为股指期货的盈亏计算与股票类同,没有结算价概念。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是用于计算浮动盈亏的,而浮动盈亏又决定保证金追加多少。而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股指期货结算价与股票收盘价存在明显差异。

  误区3:股指期货可以“炒新”

  我国股票市场新股或者权证在二级市场初次上市时,常常会出现被“爆炒”的现象。因此,不少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上市,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新的交易品种,会像新股或者权证一样成为资金追捧的对象。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价格不太可能偏离股指现货价格太远,股指期货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收敛,一般不会像新股和权证上市初期那样出现"爆炒"情形。

  误区4:“捂着”总能“解套”

  不少投资者认为在股指期货市场如果亏损,仍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捂着”,等待“解套”。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交易实行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结算后,投资者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时,将被通知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面临被强行平仓、乃至爆仓的巨大风险。而且股指期货还有到期交割制度,到期后该合约将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当发现自己的持仓方向与市场背道而驰时,要果断止损,不能期望像持有股票一样长期“捂着”等待“解套”。

  误区5:股指期货投资损失

  仅以保证金为限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杠杆效应,有些投资者认为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赚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一旦行情不利,损失的也仅仅是这点保证金。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在放大盈利同时也放大了亏损。一旦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时,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头寸不仅会把保证金亏光,甚至还会倒欠期货公司的钱。这种爆仓风险是股市投资所没有的。

  误区6:股指期货投资与权证交易类似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与权证交易均采取的是T+0交易制度,因此有些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投资与权证交易类似。

  专家强调:股指期货具备多空双向交易、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强制平仓制度、到期交割等诸多特点,与股票、权证等品种具有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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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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