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不能算利好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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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不能算利好
2010年01月05日 10:49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管理层出台了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措施,市场人士将其与股指期货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推出解读为三大利好。然而昨日沪深两市并未出现投资者期盼中的上涨。实事求是地讲,征税是从市场抽离资金,怎么可能是利好呢?即使未来股市出现大幅走高,也是市场自身原因导致,与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无关。

  先举一个例子,张三卖出限售股获利1亿元,如果不征税,这1亿元将很可能全部回流二级市场,股市资金将增加1亿元;如果征收2000万元个人所得税,那么将只有8000万元流入二级市场。征税实际上是从股市抽离了2000万元资金,何来利好之说?

  有人会说,在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后,将会阻止其卖出股票。但事实上,如果他真想卖出持股,征税又怎么能阻挡得了?一些聪明的人总会想出新的办法来规避税收。阻止投资者卖出持股,最好的办法是让公司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人为干扰市场正常交易,最后只会让市场出现结构性病变。

  再换一个概念,如果哪天管理层说,个人炒股所得也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是利好还是利空?你也可以理解为此举可以阻止投资者卖出股票,视为特大利好。但是征收资本利得税,一直是市场的一个死穴,威力足以摧毁一轮牛市。投资者应该明白,对于市场的任何加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红利税、印花税、所得税,都是明显的利空行为。

  应该说,管理层推出的不是三大利好,而是利好与利空同时出台,股指期货的临近可以视为一大利好,但这个利好也是结构性利好,不是对所有股票的利好。香港市场上,由于股指期货的存在,蓝筹股成交活跃、交易量大,小盘股却无人问津。究其原因,投机资金更加乐于炒作进出方便、收益巨大的股指期货,而小盘股、题材股的炒作,则易进难出,主力资金不愿参与。

  这就是说,股指期货出台后,蓝筹股将有更多的表现机会,题材股和小盘股将会逐渐降温,资金从投机性股票向股指期货的转移将不可避免,虽然这一过程还会有所反复,个别题材股仍会有惯性炒作的空间,但最终它们将会归于沉寂。征税是利空,股指期货是指数的利好,中小投资者最后很可能会赚了指数赔了钱。

  在征税利空出台之际,投资者应该坚决转变投资思路,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选择有质地、有良好经营项目又能持续盈利的好企业,至于过于高科技、过于环保、过于低碳的各种题材股,还是应该敬而远之。(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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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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