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助手称其不知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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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助手称其不知情
2009年10月30日 11:17 来源:重庆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果说即将登陆中小板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数年前还不为大家所熟知,那么,上市前一纸招股说明书赫然出现的“余秋雨”字眼却让这家公司进入了舆论的漩涡。分析人士称,徐家汇的第十大股东应该就是著名作家余秋雨,余因参股徐家汇而身价上亿。考虑到这家公司系国有控股,余秋雨可能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助手:不是亲戚关系

  针对余秋雨为何能够拿到原始股权的种种猜测,本报记者昨日拨通了余秋雨助手金克林的手机。

  金克林称,余秋雨家里没有网络,所以他并不知道网上网下对他的众多质疑,因此也没法对外界提到的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传闻予以评论,近期余秋雨也不会通过召开公开的通气会来释疑,就连此余秋雨是不是彼余秋雨,他也称说不清楚。

  但是,当谈到有人质疑余秋雨能够拿到原始股权,很可能是因为余秋雨与控股股东之间有某种关系,比如是亲戚或朋友关系时,金克林昨日还是向本报记者表态:“这个我敢担保,绝对不可能,如果是亲戚关系这个一查就查得到嘛!”

  同时,为了撇清余秋雨与企业界的联系,金克林也对外表示,余秋雨从不炒股。

  业内:程序是否合法?

  招商证券资深人士江旭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只要余秋雨当时购买徐家汇的股价与当时徐家汇实际价值相符,并且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就不构成侵吞国有资产。

  据他分析,如果余秋雨与其有关联或者有其他厉害关系,不是通过合法程序,那么这种取得股权的方式就行不通,余秋雨就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与徐家汇商城公司高管一起构成相应的罪名,如贪污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这些构成共犯。

  网友:文化人不能发财?

  “作家就不能正当投资发财,注定要酸腐落魄?”网友“众矢之的”的此番话代表了一部分网友对余秋雨发财事件的看法,而对于叶檀对余秋雨的种种猜测,该网友说,不论怎样听都觉得酸溜溜的,如果取财有道,这种质疑就是对余秋雨的侮辱;同时,他人的投资本来就没有义务告诉天下所有人。

  不过,也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无风不起浪,面对质疑作为公众人物的余秋雨还是应该亲自站出来,就徐家汇的原始股权质疑作出解释,也让曾经的粉丝明了真相。“这就是关系人的资本运作的财富倍增效应。”“钱对余老头真的那么重要吗?”

  即将上会的徐家汇商城前身是上海市第六百货商店,始建于1952年,是上海市最早的国营商业企业之一。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余秋雨持股518.6445万股,并列第十大股东,占公司股权1.5%。虽然公司并没有公布余秋雨的真实身份,但公开资料中股东身份证信息显示,这位股东出生日期为1946年8月23日,与作家余秋雨相同。

  分析人士表示,同名又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概率极低,徐家汇的第十大股东应该就是著名作家余秋雨。同时,如按照当年以每股2.9239元的价格购入82.5万股,出资为241.22万元。而经过近8年的股本转增,如今余秋雨的持股数量为518.6445万股。参照8年前原始投入,其现在的每股成本仅0.413元。余秋雨的持股市值突破亿元大关不成问题。(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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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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