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应控制新股高价发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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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应控制新股高价发行
2009年10月12日 10:5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创业板IPO的开闸与密集发行,创业板的正式推出进入倒计时。为配合创业板股票挂牌上市,警示和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风险,9月23日,深交所发通知规定:创业板在中小板现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20%、±50%临时停牌阀值的基础上,新增±80%停牌阀值且直接停牌至14:57。不仅如此,9月25日,证监会稽查局和沪深交易所在京召开的创业板执法监管联席会也作出决定:通过加大对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密监控首日交易等措施,确保创业板平稳推出和规范运行。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确实给市场带来了较大的投资风险。防范新股上市首日的过度炒作,确有防范股票投资风险的效果。创业板上市公司首发规模小,更容易受到市场操纵,因此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更有必要。不过,就深交所发布的通知及创业板首批10家公司9月25日的发行来看,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固然重要,但严控创业板新股高价发行却更加重要。

  其实,深交所的通知对于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的作用并不大,因为通知对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的控制是以开盘价为基准价的。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新股上市当天的开盘价可以较发行价高开900%。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市价较开盘价的涨幅不足20%,也并不意味着股票投资风险的减少。在开盘价基础上的涨跌幅限制,对于防范新股投资风险的影响力度较为有限。更何况,即便新股上市首日表现温和,也不能排除新股上市后受到市场爆炒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创业板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太高,即便在新股上市首日或以后市场不对其炒作,风险也一样很大,不利于创业板的平稳运行。创业板首批10家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达到55.26倍,这样的股票即便不被炒作,也是股市的风险源。

  因此,要防范创业板股票的投资风险,维护创业板的平稳运行,只是发布上述通知、严密监控首日交易显然是不够的,更应该控制新股的高价发行。如果任凭创业板新股高价发行,从一级市场开始就布下大量泡沫,那么严密监控首日交易便成了舍本逐末,令维护创业板平稳运行成为一种奢谈。(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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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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