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创业板公司13日预披露招股说明书,将于17日进入发审会审核程序,这标志着创业板的开通进入倒计时。牢守“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的宗旨,创业板应该防止过度投机,发展创新经济。
推出创业板是监管部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助推器”和“孵化器”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宏观到微观,创业板对促进和引导“创新”文化均有很大的作用。
从宏观上看,推出创业板,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引导社会经济资源向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新兴行业聚集,促进自主创新型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有利于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格局;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和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加入创业行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从微观上看,推出创业板,有利于创业企业获得宝贵的资金支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更迅速地做大做强。同时,给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了更适合的退出通道,有利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此外,有助于促进创业投资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型企业。
鼓励创新,还需要避免投机。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性,但也具有高死亡率、高退市风险。这一特殊的资本市场必须有特殊的游戏规则。一方面需要借鉴他山之石,在创业板正式推出之前,各项政策措施应尽可能缜密;另一方面,在今后的“实战”中及时修补漏洞,避免创业板成为“投机板”、“炒作板”。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逢新必炒”的现象。从IPO重启以来的情况看,市场上的“炒新”热情仍然很高。11日创投概念股的集体涨停,可视为市场对创业板即将开板的提前反应。如何避免创业板被爆炒,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实际上,监管部门已采取了诸多具体措施。比如,已出台的相关上市和监管规则,在“鼓励创业”和“防止过度投机”之间的平衡上作出了可贵的努力;推出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鼓励两年以下“股龄”的股民参与创业板投资;企业进入门槛更低,但监管更严;增加了对保荐机构的问责机制;严格退市机制,避免壳资源的滥用等。
第一次创业板发审会将于本周召开,人们期待发审委委员把好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之后,可能会有更多企业集中上发审会。批量审核、批量发行,表明监管部门通过增加供给,减少创业板开板之初被爆炒的可能性。
少些投机,多些创业,创业板才能真正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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