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高价发行就是圈钱? 价格高低无关融资性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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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高价发行就是圈钱? 价格高低无关融资性质
2009年09月09日 10:0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内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兼顾国内实际,然而,部分人士以中国建筑、光大证券等高市盈率发行为例,认为发行改革就是高价发行,而高价发行就是向投资者圈钱。上市融资、高价发行真的就是圈钱吗?

  发行价格是市场决定的结果

  无需讳言,在本次改革之前,确实存在对发行价格某种形式的干预,窗口指导也好,政府干预也罢,总之,发行价格的决定机制和过程不完全体现市场的因素和买方的意愿,业内一直呼吁要求放开发行价格。本次改革倾听了业内的呼声,遵循了市场化的方向,将发行价格的决定权完完全全交给了市场,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香港、美国等地成熟的价格发现机制组织询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所以,高也好,低也好,都是市场决定的;寻找高的理由,低的道理,也只能从市场方面找原因,不能回到找政府、要监管部门干预的老路上去,不能价格高了要压价、将来发行失败要停发、要救市。一句话,既然我们选择了市场先生,就得接受市场之手选择的结果。

  沿着上述逻辑考察中国建筑、光大证券等的发行价格,不难发现,造成发行价格偏高的根源在于目前二级市场的非理性亢奋,正是这种倒逼机制给了一级市场投资者某种强烈的暗示和信号。实证研究表明,二级市场状况好,融资活动就活跃,发行价格也水涨船高;二级市场状况差,融资活动自然就受到制约,发行价格也相应降低,甚至出现发行中止的现象。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很清楚的,可惜在国内常常会受到误读,很多人想当然的颠倒,用供求关系去推理,认为不发新股,股市就会涨;发行新股,股市就会跌。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既然发行价格是受市场大环境所制约的,我们就要接受市场亢奋时发行价格偏高、市场很悲观时发行价格偏低甚至没有订单、发行失败的现实。其实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近的如去年的恒大,远的如科技泡沫前的网络股,中海油的二次上路等等。所以,对于目前的发行价格,不妨放长眼光,“风物长宜放眼量”,在市场相对理性时再观察一下,经历较长的周期,比如一个完整的牛熊周期,恐怕会有不同的认识,会得出更经得起时间和事实检验的结论。若眼下一定要想使发行价格显得理性些,首先就应使二级市场的表现更理性一些。不然,除了放弃市场化的方向,“穿新鞋,走老路”,其它修修补补的方式,又能有多大实效呢?

  价格高低无关融资活动的性质

  正如前文所述,融资是题中之意,发行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发行数量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底限,募集资金总量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偏偏市场上有一种观点,以中国建筑、光大证券为例,认为发行价格高了,是圈钱。难道发行价格的高低会改变融资活动的性质,发行价格低就是正常的融资,发行价格高就是“恶意圈钱”?

  什么叫“圈钱”?英文里没有对应的专业术语,国内亦无权威的解释,恐怕是中国股民的发明创造。国内一著名学者就指出,“恶意圈钱”是一个很不准确、不严肃、无法无据的说法。证券法里没有界定什么是“恶意圈钱”,证监会也从没界定什么是“善意圈钱”和“恶意圈钱”。很难说他是恶意还是善意,不能用文学的说法去描述一个法制化的证券市场。

  但是,站在发明创造“圈钱”这个术语的人的角度,大抵是否是从募集资金运用和运用效果的角度来分类,募而不用、募而乱用等等,在他们看来,就是“圈钱”。即便如此,这和发行价格的高低又有什么关联呢?

  当然,他们关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这点是很有见地的。国内的投行人士就一直抱怨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项目、运用、披露等方面的监管措施,比如专户存储、银行监督、保荐机构核查、定期披露、专项说明等,过于僵化和缺乏弹性,不如香港等地灵活和赋予管理层相当的便利。考虑到国内的法律环境和法律效率,尤其是诚信文化的缺失、信托义务的背离等,这种安排确实有其现实意义。(广发证券 曾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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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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