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为我国文化产业的扬帆起航开动金融引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从文化产业信贷、文化企业发债、私募股权基金、保险资金等四个角度对上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完善文化产业信贷:
三剂“药方”对症下药
《意见》给出的三剂“药方”:
◆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功能
近期,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下发意味着,为加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已经启动了金融引擎。政府的引导更将银行支持文化产业的趋势引向高潮。
4月初,北京广电局与北京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未来3年内,北京银行将向以北京广播、电影、电视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意向性专项授信额度100亿元。
无独有偶,4个月前,农业银行与新华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农行将在未来5年内向新华社提供总额度为1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
文化产业信贷成长空间大
截至目前,在商业银行的信贷总盘子中,文化企业的信贷规模占比并不大,这证明目前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信贷引擎作用有限,也表明文化产业信贷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
“文化产业具有反周期和逆势而上的特点,并能够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一位在政府智囊机构工作的研究人士表示,文化产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文化产业还具有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资源消耗少等特点。
三剂“药方”对症下药
信贷支持文化产业需对症下药。《意见》给出了三剂“药方”。
其一,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银行可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
具体而言,根据项目周期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银行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列入国家规划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或企业,银行还可延长贷款期限。
其二,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一位国有大行的信贷人员表示,目前银行建立的内部评级系统大都以现有工业、房地产等客户为样本制定。由于文化产业的规模有限,绝大多数银行并没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设立相应的评级指标体系。
对此,银行在制定内部评级时,将文化产业纳入其考量视野显得必要且必须。对此,监管层持鼓励的态度。监管层表示,银行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
其三,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功能。“考核指标的设定决定了信贷的投向。”一位在国有银行工作的资深人士表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能使银行分支机构自发地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银行要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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