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等政策。
业内人士公认 《指导意见》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但政策的生效和落地,还需产业、金融、政策的深入配合和细化。
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难
“《指导意见》有不少突破,比如保险的引进,比如信贷产品的多种形式。”一位传媒行业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版社贷款还较为容易,这次政策可能对影视产业的影响更大,比如影院投资、影视项目等。但因为文化产业多数都是轻资产公司,没有抵押品,所以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文化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缺乏公认有效的评估体系,难以与金融机构现有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相协调。《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重点考虑,提出要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可以说,整个设计非常科学,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文化企业来讲是一大利好消息。”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会主席陈建国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对媒体表示。
银行着手创新融资方式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如版权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探索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采取联保联贷等方式对中小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等。
“影视作品,包括动画作品,以国内的生产力水平要做出精品来,需要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大量投入。硬件就是设备的投入,建一个渲染农场就需要投入至少十几亿。像《阿凡达》为了拍摄一部影片就自己开发设备,在国内根本就是难以想象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影视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软件投入包括两方面,一是时间,国内有开发商会为了一部游戏或者动画持续投入三年吗?没有。但在国外,这都是很正常的。二是人,国内的影视从业人员虽然目前的收入水平还算可以,但是缺乏系统的美术、技术、创意教育培训。”
他表示,“虽然有政策支持是好事,但我认为这仅是迈出了第一步。现在拉贷款,很大程度上还是要看公司和制片人、导演的面子,看个人品牌价值,一个没有名气的制作团队,银行怎么知道上映后是亏还是赚?银行也缺乏专业的投资团队来做评估。”
据报道,目前金融机构正在着手创新融资方式,丰富融资品种。工行表示要研究知识产权、企业无形资产和电影(视)制作权的质押方式,以解决文化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深圳发展银行表示要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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