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在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短短数日后,广州格力空调再度就“废标门”一事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去年12月31日驳回起诉的裁定,并责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继续审理原诉讼请求。
被天河区法院所认定的“不适格被告”——— 广州市财政局再次被格力推上被告席。
律师:格力上诉仍可能被驳回
1月9日,广州格力将《行政上诉状》快递给法院,在“行政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栏里,广州格力认为天河法院行政裁定无论是认定事实还是适用法律,均有悖于法律,并要求“原审法院依法受理、继续审理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在“事实和理由”一栏表述中,格力解释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的理由:
“番禺区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并没有认定格力中央空调的投标文件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和内容,迄今为止,评标委员会也没有对格力中央空调的投标作出无效或废标的决定。可是,广州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截然不同,明确肯定:‘格力中央空调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不响应的无效投标行为’。”
据法律程序,上诉应该两三个月会有结果。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说,“格力的上诉仍存在被驳回的可能。”
格力:越级状告因避利益关系
2009年12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格力“废标案”作出裁定,认为广州市财政局复议决定未改变番禺区财政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并非“废标案”的“适格被告”,指广州格力“告错了人”,驳回原告广州市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的起诉。
结果一出,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向本报表示,将继续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谷辽海坦承,曾经考虑过将番禺区财政局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但“番禺区财政局与番禺区法院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
谷指的利益关系,是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的收入与返回和支出的多少以及法院每年财政经费和财政预算等方面的事宜,均受到财政机关的羁束和制约,且必须接受本级政府财政局的控制和监督。
天河区人民法院以“告错人”为由驳回诉讼,是“躲过实质性问题,而在程序上做文章。”广州格力法务经理陈勇说,法院是在确定该案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证据等各方面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立案的,“当时我们与立法庭的法官经过电话、当面等多次沟通,才确定了被告。法院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回应
广州市财政局:格力就是想出名
广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副处长宋国宝称,格力是想通过告广州财政局来炒作,目的就是想出名。“不怕格力上诉,法院是公正的”。
宋国宝表示,在番禺中心医院采购项目的投标中,广州格力仅仅是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是说最终就是中标人。他说,番禺区财政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核实小组,经核实小组核实,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带*号指标要求。格力产品从一开始就不符合招标要求,所以最终未能成为中标人。
新闻回溯
2008年9月,广州格力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的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并在11月4日以1707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为第一位预选中标供应商。
一个月之后公布的中标结果显示,原先位列第一、投标报价最低的广州格力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为2151.1887万元的,其中标金额比广州格力高出443.889万元。
广州格力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己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广东石化中标资格。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认为,该采购案中,围标串标迹象明显。(汪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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