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鼓励和逐步放宽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推广在广东正渐行渐近,为探索多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再添筹码。记者从南方电监局近日召开的南方区域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获悉,先期成为国内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广东已于近期正式启动大用户直购电推广研究工作,“南方电监局正全力配合包括广东在内的南方省区政府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建设。”南方电监局局长郭智透露。
近期有望出台大用户直购电相关政策
从2002年起开始进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之路艰难曲折,“电价改革关系到民生等问题,牵一发而动乾坤,放开电价需要有一个过程。目前大用户直购电已成为国内电力改革打破坚冰的突破口,“扩大大用户直购电成为今年电力体制改革的首选。”广东一位电力专家如是说。
几年前,国内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相继在吉林和广东台山展开。不过,由于各种阻力,电监会至今未开展其他试点。
今年以来,国家电监会等有关部门支持大用户直购电动作频频,接二连三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今年2月份,国家电监会一位权威人士明确表示:“今年电监会电力改革的重点将是推动大用户直购电,除了吉林和广东台山这两个试点外,电监会还将开展一系列试点。”
直购电是指大用户直接和发电企业签订购电协议,电网企业只提供电网,收取电能“过路费”,电价由大用户和发电企业进行协商。直购电方式有利于打破电网公司垄断,有助于发电企业和工业用户的协调发展,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水平,降低用电企业成本。该人士表示,对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推进,决策层已经统一思想,近期有望出台大用户直购电的相关政策。
今年6月24日,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新规出台,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20号文”),期盼已久的直购电试点工作有了可操作性的规范文件。“‘20号文’旨在鼓励和规范直购电试点,明确提出逐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今年11月,电监会出台了大用户直购电细则。今年12月8日,国家电监会主席王旭东在有关会议上明确提出,明年要推进市场建设,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要取得实质性突破。
广东制订大用户直购电推广方案
在吉林成立试点后,2003年广东省向国家电监会递交了开展直购电的申请。2006年11月,广东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启动。广东台山直购电试点采用一点对多点模式,台山发电厂与6家试点大用户直接见面进行交易。
今年国家电监会发布的《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大用户直购电价政策取得了预期效果。“2008年,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直购电量4.8亿千瓦时,价格为307.35元/千千瓦时,广东省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量1.75亿千瓦时,价格为430.65元/千千瓦时。这两种价格均低于电网企业当年向大工业用户销售的平均电价535.60元/千千瓦时。”
广东台山直购电取得的示范效应和国家电监局等主管部门对直购电试点的放宽,正是促成广东推广大用户直购电的原因。
南方电监局有关负责人披露,在广东台山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广东近期已正式启动大用户直购电的推广研究工作。该人士透露,该局正全力配合包括广东在内的南方省区政府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建设。“目前直购电涉及到一些地方政府和一些企业问题,南方电监局正在与他们商谈,制订有关进一步发展直购电试点的方案。广东不少地方政府、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对直购电都积极。”知情人士说,“首批进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企业不会很多,会对申请的企业进行筛选。”
“大用户直购电推广只是广东进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尝试之一,广东建立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工作前不久也已启动,此项工作已交给南方电监会来牵头承担。”南方电监会内部人士说。
广东电力专家告诉记者,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也是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之一,旨在理顺“西电东送”交易机制。此外,“十一五”期间“西电东送”的用电合约将结束,很快将迎来“十二五”“西电东送”用电合约的谈判,广东能否争取到更多中长期合约用电量,机制的理顺将为未来谈判奠定基础。(苏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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