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上涨价前的“低价末班车”,不少凭卡购水的小区业主也打起了事先“囤水”的主意。而现在又恰逢年根,正是业主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一些物业便将两者“捆绑”在了一起。
在昨天召开的水价上调听证会上,上调水价的方案得到支持。在未来三年内,北京市的水价将从现在的3.7元/吨上涨到4.6元/吨。
为此不少市民试图多买一些水囤起来,但是许多使用插卡水表的市民发现,他们买水的权利受到了物业的“限制”。
“我还没缴物业费,所以物业每次只卖我一吨。”家住南二环左安漪园小区的业主李霞(化名)向记者诉苦说,这一吨水只能用两三天,这意味着李霞一个月要到物业购水10次才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更别提“囤水”了。
对此李霞认为,尽管收取物业费本身没有问题,但将之与购水挂钩有“趁火打劫”的嫌疑。
对此左安漪园的物业经理汪先生表示,对于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他们会依情况而定,限制其每次买水的吨数。据了解,这样的业主在小区约占3%—5%。
但该经理也表示,对这些采取“节流”的业主,物业也实属无奈,他们只是希望能有机会与业主多沟通,这样也可以提高服务质量。
随后记者又询问了炫特区、朝阳旺角、逸成东苑、怡然家园等插卡式小区,发现物业对欠费业主均会采取限量购水的“惩罚”方式,每次限买的数量从1吨、2吨到5吨不等。
比如在朝阳旺角小区,“记录良好”的业主一次性购水最高限额一般在50吨,否则一次能能买2吨。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目前自来水3.7元/吨的价格来计算,即使按水价逐年增长0.3元的方案计算,一次性购水50吨的业主可省15元,而这50吨水可供一个三口之家4—6个月使用。
自来水集团
市自来水集团表示,对于一些小区物业在插卡代售自来水时,与业主发生的矛盾,自来水集团并未掌握相应情况,这需要物业与业主协调解决,集团并不介入。 文/记者陶颖
律师说法
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马凡勋律师认为,虽然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缴费和购水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即便业主有欠费行为,物业公司也只能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讨,而没有权利限制业主购水,欠费业主应和其他普通业主一样可以一次性购买到上限。 (冯祎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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