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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价拟涨幅度比缺水城市还高
福州此次水价拟涨的幅度达41.7%。
天津市自2009年4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3.40元调整为3.90元,提高0.50元,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调基金,涨幅14.7%。
南京市从今年4月1日起,生活用水价格由2.5元/立方米上调到2.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元,涨幅12%。
沈阳市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用水由原来的1.9元/吨涨至2.4元/吨,每吨上调0.5元,涨幅26.3%。
兰州市从2009年11月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1.75元,提高0.30元,涨幅20.7%。
快刀短评
政府“裁判”应到位避免“水老虎”形成
当前,在一些城市举行的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供水企业多强调水价成本不断上升,持续亏损,但对于水价构成往往三缄其口,水价成本构成一团迷雾。
有媒体报道,河南洛阳水务企业,虽然连续3年亏损,但2008年人均工资2.5万元,仍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有的地方水务企业,说是连年亏损,但员工的社保基数每年在5000元以上。钱从哪里来,还不是老百姓交的?有专家说,目前关键是水价构成弄不清楚,成本计算更是看不明白,老百姓怎么会愿意掏钱埋单。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对供水企业的成本进行约束,政府对供水价格的管制取决于政府和企业间的讨价还价。
据了解,我国至今仍未推出正式的供水成本监审办法。长期以来,政府监管的依据主要靠供水企业提供的成本资料。
企业的供水成本有一个系列的公式,有专门的监审办法,原因就在于公开性不够,监督不到位。应加强供水成本的监审,否则,城市供水将永久陷入“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圈。
前不久,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说,在管网改造、二次供水和抄表到户中,要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缓解水价压力,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让群众得到实惠。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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