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哈尔滨水价听证会正式召开。13名消费者中只有一名退休教师坚决反对涨价,但却得不到发言机会。而消费者代表中的“退休职工”、“下岗职工”身份存疑,一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他是哈尔滨现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到退休的年龄,也不是退休职工。(中国青年报 12月10日)
不能提出异议和质疑的听证会当然就失去听证该有的意义。可是从中国历次召开的听证会(尤其是事关电价、水价等民生问题)来看,我们会发现议论的焦点往往最后都会落到质疑参加听证会代表(尤其是民意代表)的身份上面。这似乎已经成为了常态,成为听证会一直摆脱不了的魔咒。
就水价调整听证而言,其实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与会代表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都是“居民”,且都是消费者,因此他们完全可以成为消费者代表中的一员,这毫无问题。即便那个“退休职工”真的是酒店的董事长,家里生活同样要用水。
因此,公众质疑听证会消费者的身份本身原本就是个现实悖论。包括听证会中的官员在内,除了官员他们也可以代表消费者,这种双重的身份决定了这一矛盾的存在。那么这一悖论为什么会存在呢?
粗糙地划分听证代表的身份恐怕是导致这种质疑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以为消费者代表不能单独地以“工农商学兵”或者“退休职工”、“下岗职工”这样的分类去选择。为什么对于水价上涨有的人很紧张而有的人却无所谓,这个一个人的身份没有必然的联系,决定因素的经济条件。
其次,是“替谁说话”的问题。理论上来讲无论是董事长还是退休职工,都有资格成为消费者的代表。但是为什么公众对一名董事长成为消费者的代表的质疑会如此强烈的呢?原因就是“替谁说话”的问题,董事长是消费者,但是他不一定替消费者说话,一是因为他不差钱,二是大可不必自找麻烦。
因此,要打破每次公众都对听证代表身份存在质疑的魔咒,让听证会真正成为一种公众代表表达诉求的平台,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我认为听证之前不应该仅仅对他们的身份进行公示,身份只是上一个时代判断公民经济状况的标准,现在依然用身份来选消费者代表,显然已经过时了。
听证水价、电价,都跟居民的钱袋子有关,和身份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因此我以为要选出真正没有争议的消费者代表,就应该按照不同的收入水平选取听证代表,而至于如何确定代表的收入水平,我觉得对听证代表进行财产公示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作者: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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