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化”背后利益“潜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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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新国标化”背后利益“潜伏”?(2)
2009年12月07日 08:4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家:新国标恐成利益集团利益平衡工具

  对此,社会学家夏学銮表示,此新国标恐成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的工具,近亿人的出行目前却受到影响,谁又来为民生利益考虑呢?

  张鸣认为:“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

  夏学銮认为,电动自行车其实应成为很多城市鼓励的交通出行方式。环保、节能、低碳,符合未来发展自不必说。电动自行车另一个大优势,是比汽车占用更小的道路资源,如果能吸引一些计划更换代步工具的消费者,也能延缓机动车上升的速度,缓解当前的城市交通。

  知名媒体评论人士叶匡政认为,对于波及面如此之广的一项公共政策,出台之前管理部门无疑要做大量的调研工作,至少要保证程序的合法性,不仅要公开征集消费者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更应该举行相关的行业听证会。“如果政策出台得过于仓促,标准拟定得过于简单刻板,在推行中遇到巨大阻力后再回过头来调整,反而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所以,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的出台一定要慎之又慎。”

  国家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仅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会产生什么影响,还要看交警部门出台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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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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