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低保户用水价为1.3元 涨价部分由政府补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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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低保户用水价为1.3元 涨价部分由政府补贴
2009年11月30日 15:49 来源:生活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问题的通知》要求,经与哈尔滨市民政局核实,哈尔滨市城区现有持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的居民47967户,此次拟调整水价后,这些居民将由市政府出资进行补贴,以保证困难群众生活用水价格保持现行价格1.3元/立方米不变。

  连日来,哈尔滨水价拟由每立方米1.8元上涨为2.4元的消息引起市民关注,0.6元的拟涨价幅度是如何核算出来的?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哈市供排水集团提交的调价申请内容显示,磨盘山水源地供水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57.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1.6亿元、企业贷款45.5亿元,平均每年还贷利息2.28亿元;此外,哈市目前的供水价格是2001年制定的,近年来受原材料、煤、电、人工等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供水成本大幅增加,因此才要调整磨盘山供水价格。

  据哈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居民的承受能力也做了初步分析。按居民每人每月生活用水平均为3立方米计算,年用水量为36立方米。按照居民供水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6元、涨幅为33%计算,调价后居民每人每年增加支出21.6元。 (作者: 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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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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