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公布,水电上网电价上调幅度为0.2-5.0 分/千瓦时,远高于火电标杆电价调整幅度,水火平均上网电价价差进一步缩小。同时,水电电价定价机制进行了重大改变,暂时由临时价格取代水电标杆电价。我们认为此次水电电价调整目的除了弥补水电发电成本的提高外,更多是为实施水火“同网同价”所做的准备。
目前水电上网电价由发改委核定,其定价按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空间为基础,从而限制了水电行业盈利空间。尤其在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移民和环保问题的补偿力度,提高了水电发电的度电成本,而水电电价调整时间和幅度落后于成本的提高,使利润空间缩小。水电作为稀缺性资源,目前难以体现其资源价值。
由于发电成本提高,近两年水电盈利能力下降。水电开发移民和环保补偿力度不断加大,补偿成本占工程总投资额的比例由1980 年的15%左右提高到目前的45%。尤其是近两年,该类费用支出攀升,导致2007-2009年8月水电行业利润率水平从27.7%下降到21.7%。
目前水火价差依旧较大。比较三峡电站的落地电价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水火平均上网电价价差幅度占当地火电标杆电价比例达到了23%-31%。截至2009年8月份,全国水电平均上网电价价差幅度占火电平均上网电价比例为24.3%。
作为稀缺性资源价值的应有体现,水火“同网同价”是必然趋势。水电工程造价的提高,以及移民和环保补偿费用攀升,增加水电企业的经营压力,水电电价上涨是企业的内在诉求;而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市场化的竞争必将使水电和火电等同质电能“同网同价”。从水火上网电价历史情况来看,其价差收窄幅度和趋势较为明显。全国水火平均上网电价价差幅度占火电平均上网电价比例由2002年49.0%逐年下降至目前的24.3%。
在水火“同网同价”逐步完成的过程中,目前水电装机占总权益装机比例较高或有强烈的水电资产注入预期的发电类企业将会受益。在目前发电类上市公司中,水电装机占权益装机容量比例较大的有黔源电力、川投能源、长江电力和桂冠电力,其水电装机比例分别达到100%、86%、86%和76%。(联合证券 王 爽 周衍长)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