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尚未宣判,格力已经迫不及待地展开新一轮发难。昨天,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同时将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推上被告席,就格力空调“废标”广州市政府采购一事向广州荔湾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民告官”中,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先后站在了被告席,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正受到挑战。
格力提起民事诉讼
昨天上午,格力向广州荔湾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告诉记者,在第一次诉讼过程中,只对一个被告广州市财政局提出行政诉讼,并未提出任何民事索赔问题,而这次诉讼所针对的是执行政府采购任务的具体操作部门。
据了解,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报价1707万元的第一候选人格力无故输给报价2151万元的第二候选人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谷辽海告诉记者,依照相关规定,只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才可以选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另外,在444万元差价的事实依据下,被告违背了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即:“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此前,格力曾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并向广州市财政局投诉和行政复议,但处理结果并没有消除格力对评审本身的质疑。11月2日,格力“废标案”在广州天河法院开庭。
索赔暂定6.4万
格力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共同承担违法招标采购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格力直接经济损失合计63862.31元。
据了解,索赔款主要包含购买招标文件150元、制作投标文件费用958元、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误工费用4192.31元、供货安装现场勘察以及交通差旅费用8562元、投标保证金5万元。
谷辽海告诉记者,以格力第一名招标候选人的资格来看,“倘若没有遭遇采购部门违规操作”,1707万元的投标价将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并且属于既可实现的利润收入。但在本次索赔中暂时没有将1707万元的预期损失作为赔偿请求。谷辽海称,“以部分的实际损失作为索赔依据而提起诉讼,以避免诉讼成本支出与其赔偿收入不成比例,得不偿失。”
不过,格力强调不排除在开庭时继续追加相应诉讼请求金额,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对所有参与不正当竞争的投标供应商,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应诉讼。
单挑行业潜规则
价值1707万元的生意被搅黄,索赔款却不超过6.4万元,格力此番起诉似乎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实际入围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供应商中,除了格力既生产空调设备、从事安装外还有5家公司既不生产,也不销售空调产品。
从广州市工商局的登记资料看出,与格力在竞标中胜出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是一家国有建筑企业,主要经营化工石油、机电设备安装等。而广东省石化所代理的正是美的和大金两个品牌的商用空调。有知情者透露,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代理公司充当的是“媒人”的角色,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将所代理的品牌顺利“嫁入豪门”。与此同时,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格力固执地认为,只要产品合格一定可以打破行业潜规则,可惜在番禺中心医院的投标过程中未能如愿,最后只能走上维权路。 (本报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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