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四川仍执行阶梯民用电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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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四川仍执行阶梯民用电价
2009年11月20日 11:20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日起,商业、工业等用电价格比以往更贵了。昨日,国家发改委宣布称,从今(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此次电价调整实行“东降西升”,广东、上海等地电价下降,陕西、甘肃、四川等地电价上涨,但四川电价变化不会太大,或将对老水电价上调。对于目前大家所关心的天然气价格,年内将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称,为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本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即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昨日下午,省物价局有关人士称,由于暂未接到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文件通知,因此四川电价如何还不明确,也不便作预测性的估算,待收到正式文件后将及时向全省各地转发,并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和结合本地实际将确定后的具体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本月20日前的部分用电量将执行新价格。

  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而四川地区早于2006年就开始在全国率先执行了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在民用电价未调整前,四川地区民用电价将保持基本稳定。

  对于国内气价或将面临提价的猜测,国家发改委官员昨日却表示,天然气今年不调价。(记者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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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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