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业内呼吁多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油价的联动机制终于出台。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出通知,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这意味着,以后国内航线燃油费收多少、什么时间收将由各航空公司说了算。根据发改委和民航局的通知,“联动机制”将于11月14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这基本已确定燃油费将于14日复征。
【何时征】
当航油费高于每吨4140元时
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诞生”以来,具体的征收标准和征收时间一直是由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确定并发布。由于航油价格不断波动,但制定、公布燃油费的征收标准总有一个过程,因此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燃油费的“滞后性”一直备受诟病:油价涨了燃油费还是低标准航空公司不满,油价跌了燃油费仍是高标准旅客又不干。
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印发通知,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通知》明确,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联动机制延续了2005年8月以来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的测算办法: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适当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根据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变动情况适当调整。
国内航线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对象,依然享受免收或减半收取燃油费的待遇。
【怎么征】
最高标准之下航企自行决定是否征、征多少
根据《通知》要求,燃油附加的单位收取率,按照上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和航空公司、旅客合理分担的原则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逐年调整。
业内人士介绍说,《通知》限制了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在最高标准之下,航空公司可自行决定收不收和收多少燃油费。这意味着,各家航空公司的燃油费收取时间和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比如,都是上海飞北京,可能会出现东航收20元,国航收30元的情况。”
由于《通知》还明确,当油价下调或低于基准油价时,航空公司要在5日之内下调或取消燃油费,因此对广大旅客来说,今后遇到油价下跌,不用再苦等航空公司慢吞吞地调整燃油费。
虽然将燃油费的收取标准“放权”给了航空公司,但发改委、民航局还限制了一个最高上限,也即航空公司只能在上限以内“自主”。根据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此次复征的标准应该是800公里(含)以下航线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50元。
【预期】
或成航空公司新竞争手段
业内人士表示,新机制从明天开始生效,航空公司肯定会第一时间、按最高标准征收,这就意味着燃油费基本已确定明天复征,而且标准就分别是20元和50元。
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还将是票价竞争,如果以后油价继续走高,燃油费收取的空间较大,比如50元、100元的标准,那么也不排除航空公司会在燃油费上做文章,让其成为除机票价格之外的竞争手段,“如果只是二三十元的标准,竞争的效果也不大。” (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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