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就媒体关心的购买埃克森美孚高庚项目LNG一事,接受了《中国石油报》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2009年8月18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有关文件。根据双方协议,埃克森美孚将从2014或2015年开始的20年内,每年通过该公司在澳大利亚高庚LNG项目向中国石油供应约225万吨LNG。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协议确定了双方长期贸易的价格机制。这个机制遵循了当前国际LNG交易中的通行规则,反映交割当期国际能源市场的价格水平,是经过双方长期谈判形成的。通过对长期LNG市场及价格趋势的分析研究,我们认为这个价格机制是合适的。协议中并不存在媒体报道的410亿美元贸易总额的概念。
该负责人说,我们注意到,有关媒体对中国石油和印度petronet公司购买埃克森美孚LNG贸易估值的差异,这个估值来自于不同的渠道。通常情况下,对于长期贸易合同的估值,需要对相关因素作出假设,如:国际原油价格,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包括交割地点、运输方式、离岸或到岸等在内的交易条件等因素。如果假设的国际原油价格不同,或者通货膨胀预期相差一个百分点,长期贸易的估值都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来自不同渠道的估值没有可比性。(中国石油报 陈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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