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回应油价下调话题:上次涨价未到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发改委价格司回应油价下调话题:上次涨价未到位
2009年07月15日 1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5日电 发改委价格司14日就成品油价格问题发表说明时表示,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符合国情,截至7月7日,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较6月30日调整油价时已经下降了10.6%。

  发改委价格司在说明中表示,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必要的管理。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根据新的价格机制规定,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一定时期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在加工成本和税金保持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市场际原油价格变化。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提高;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降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降低。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过高、过低或剧烈波动时,国家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这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和石化产业发展实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因此,国际市场一地原油期货价格的变化不会同时、同幅直接地反映到国内,引起我国成品油价格每天变化。

  以6月30日调价为例,当时,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8美元左右,比6月1日时点价格上涨了3.7%;但参考的基准原油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在每桶67美元左右,较6月1日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了17.2%。因此,国家有控制的上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幅度不到10%。截至7月7日,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2美元左右,比6月30日时点价格下降了10.6%,但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在每桶67美元以上。而且国家在上次价格上调时进行了适当调控,价格未调整到位。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