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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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
2009年06月15日 1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漫画:国家鼓励家电以旧换新 中新社发 唐志顺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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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5日电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日在通报商务部有关工作情况时称,日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办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家电下乡产品5月份销售量达到223万台,销售额为40亿元,比4月份增长4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9省市试点的实施方案,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获补贴。目前先行试点的省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份选择1-2家回收企业,试点城市选择1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还指出,日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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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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