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复征:九成航空公司按最高标准收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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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附加费复征:九成航空公司按最高标准收费
2009年11月16日 08:1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市民今后购买国内航班的机票要多掏钱了。11月12日,停收10个多月的机票燃油附加费开始复征。记者昨日从深圳各大航空公司了解到,深圳九成航空公司已明确按最高标准收费,即800公里以内最高收20元,800公里以上最高收50元。

  婴儿票继续免征燃油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可从深圳机场登机的航空公司有国航、南航、东方航空、深航、东星航空、奥凯航空等航空公司。

  目前,除东星航空和奥凯航空外,其他航空公司已集体发布了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即今后购买国内航空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50元。

  另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票,将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众多市民提前出票避“费”

  据深航解释,此次征收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凡14日前已出的客票不再补收这笔费用,但若改签乘机需换开客票时,则补收燃油附加费。14日及之后开出的客票将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退票时也将按实际收取金额全部退还。因此,众多精明的市民则选择提前出票来规避燃油附加费。(记者蒋偲 通讯员丁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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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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