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出游 物价局:旅行社不得零团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国庆黄金周出游 物价局:旅行社不得零团费
2009年09月03日 16:5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出规范旅游市场的通知,要求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招徕旅客,更不得实行零团费。

  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旅行社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旅游价格予以公示。同时,严禁低价倾销等违法经

  营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客,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接旅游团队,更不得实行零团费。如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它旅行社,应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行团队。

  据悉,广东省物价部门将建立旅行社价格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协调联络机制,依法查处包括零团费在内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串通垄断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并对出境游、台湾游等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旅游业务,要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的价格秩序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