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曾三次登顶福布斯中国富豪榜首的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北京市警方拘查,经历13个月的调查取证,本月底,该案行将进入庭审阶段,黄光裕何去何从也将大白于天下。
七宗罪减至两宗罪?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被带走调查,警方随后以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1月26日,警方以此罪名对黄实施刑事拘留,此后退补侦查将这一罪名改为内幕交易罪。可靠消息证实,警方对黄光裕的调查已接近尾声。或是因为影响甚大,黄光裕案曾被检察机关两度退侦:一次是今年7月,检察院要求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主要补充内容是黄光裕案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在补充侦查期满前,公安机关向检察院呈交了卷宗,请求以内幕交易罪依法对黄光裕提起公诉;今年10月,黄光裕案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原因依旧是证据不足,需公安机关补充新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可以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按照程序,该案应当在退回补充侦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提请公诉。法律界人士表示,黄光裕案已经完成了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将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具体的审判时间,很可能就在本月底。
知情人士称:“有关部门希望证据要搞确凿,因为黄案会非常受关注。”事实上,沉寂大半年的黄光裕也确实因为临近审判而再度勾起了公众的兴趣,眼下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是:到底检方会以什么样的罪名起诉黄光裕?此前曾有消息指出黄光裕共犯有包括偷税漏税、洗钱、非法经营、行贿和内幕交易等在内的七宗罪,而本月坊间则不断有风声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只以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起诉黄光裕。黄光裕案辩护律师杨照东昨日表示,此案目前处于材料准备阶段,大概12月下旬将进入审判环节,但外界对起诉罪名猜测不一定准确。
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罪名多少将直接关乎着黄光裕被判罚的轻重,而与此还有直接关联的另一个问题是,黄光裕被警方和检方调查起诉的种种不法行为中,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这将成为控辩双方庭审的焦点。
仅以目前盛传的两宗罪而论,作为行贿罪,如果黄光裕个人作为主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国美作为主体,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依据我国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个人犯此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法人将最高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如果黄光裕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进行相关犯罪活动,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的双罚制原则,国美本身也可能在事实调查清楚后遭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如果是个人行为的话,相对法人的身份,黄光裕可能会在量刑上更大些。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在可能的相关罪名面前,国美不可能完全脱离干系。毕竟,不管是个人还是法人,国美电器同样是受益的一方。黄光裕将以什么罪名被起诉、最后量刑多少,有律师认为,厚度将近两米的此案材料预示着仍需要时日,半年后再水落石出亦不出奇。(本报记者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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