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新股第二单 中国建筑或成今年亚洲最大IPO——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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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板新股第二单 中国建筑或成今年亚洲最大IPO
2009年07月13日 07:26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建筑于今日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意味着该公司的发行启动工作正式开始。据悉,中国建筑已在7月10日获得IPO批文,公开发行120亿股。

  据业内人士讲述,如果中国农行今年不上市,中国建筑将有可能成亚洲今年最大IPO。

  将发行120亿股

  中国建筑是IPO重启后,第五家获得IPO批文的公司,也是已经过会公司中融资额最大的公司,由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化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筑总股本为180亿股,本次公开发行120亿股A股。该公司大股东中建总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5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系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

  据资料显示,中国建筑是全球最大的住宅工程建造商和中国最大的房屋建筑承包商。2007年该公司国内建筑业务营业额占全国国有建筑企业完成产值的12%,完成施工面积约占全国国有建筑企业完成总量的27%。同时中国建筑是最早进入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始终居于领先地位。

  财务状况较好

  从财务状况看,中国建筑经营现金流正常,公司盈利较好。

  中国建筑在2008年、2007年和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45亿元、49.17亿元和24.1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85%,38.41%和50.7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4亿元、-10.94亿元和17.3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83.55亿元、96.65亿元和23.65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为53.00%。

  实际控制人

  承诺上市后自锁三年

  融资额如此巨大的中国建筑是否会给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或许这是许多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中国建筑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发起人中国石油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化集团均承诺:自公司工商登记日(2007年12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司工商登记日向其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份。

  承诺有效的打消了投资者对于中国建筑大股东减持对于市场冲击的顾虑。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化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尽量避免

  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

  中国建筑为了避免和中建总公司的同业竞争,与大股东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打消了投资者对于中国建筑与其大股东同业竞争带来的问题的疑虑。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中建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不会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经营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于重组后或未来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尽管中建总公司的保留业务中部分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但根据如上所述的经营状况,该等保留业务不构成与发行人之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并且通过《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重组协议》以及《托管协议》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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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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