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与现有主板相对独立的创业板发行审核机构已在证监会成立。此举进一步明晰了证监会适应主板、创业板、三板多层次发行审核监管需求的机构设置。
据悉,原设置于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的三个处室——负责创业板发行法律审核的审核一处、负责会计审核的审核二处和监管处将移交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此三个处室原本即为创业板发行审核进行职能准备的处室,一直设置于公众公司部之下。在人事调整方面,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由一名原上市部副主任担任,其余负责人分别来自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发行部和深交所。下辖四个处室的负责人,三名来自非上市公众公司部。
创业板上市公司将与主板公司统一归口上市部监管。
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的设置,一方面是因公众公司部部门职能中并不包括创业板发行审核职能,但事实上一度承担了创业板制度机制设计和发行审核准备工作,通过这次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可以进一步厘清创业板发审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也顺应创业板发展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司局级部门——因该部门的设置尚需中编办批准,因此先行设置非常设的办公室。
经过这次调整,非公众部的职能更加明晰,目前的思路是,依托现归口协会管理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该部门将专职负责制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拟订公开发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认定、查处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等。
至此,中国证监会已经初步完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发审监管机构设置。其中,发行部负责主板(包括中小板)的发审监管,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负责创业板发审监管,公众公司部负责三板发审监管。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召开的全系统会议上明确表态,下半年要落实五项改革——其中四项与多层次发行审核体系有关。在创业板方面,要完成创业板后续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工作,组建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做好对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项培训,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充分揭示创业板市场风险;在主板方面,要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措施,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积极扩大公司债市场规模;在三板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择机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记者 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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