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内容:
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
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网下配售锁定问题和存量发行问题将分步实施、逐步推动
没有调整的内容:
维持了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暂不调整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
市值配售、一人一手、存量发售等暂不采纳
主要股东锁定期要求仍将会“长期存在”
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将于今日起实施。相比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就市场关注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业内人士预计,6月下旬IPO重新开闸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1)关于账户问题,证监会于2007年对账户进行了专门清理,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对各方在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上有明确的要求。为澄清疑虑,在近期改革措施部分,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的要求。(2)在改革基本内容部分,增加了“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的内容。(3)在改革基本内容部分,增加了“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的原则思路。
这位发言人称,指导意见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要求,暂不调整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此外,部分个人投资者仍然建议考虑市值配售、一人一手、存量发售等意见,实施的困难在征求意见时作了说明,目前尚难以判断其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因此暂不采纳。(记者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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